(四)风格与特点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地区都有笛子。由于每个民族和每个地区人民的各方面条件和自然环境挂一漏万同,所以都具有自己不同的风俗习惯。广大的笛子爱好者也就由于自己所处的地区环境不同,加上各人的文化程度、生硬条件以及个性爱好等方面的某些差异,因而,就各自具有了不同的吹奏特点。比如有些人善于吹奏北方风味的乐曲,有些人却善于表现江南的风格;有些人爱用和善用吐奏、历音等,而有些人却善于运气和运用各种装饰手法,。这些不同的特点,进而形成了各种不同的演奏风格,这些不同的风格,又多体现在各种具体的技巧运用上。
所以说各个不同的独有风格,一般多是以对某些技巧的擅长为基础的。比如江南风格,多强调气息运用、强弱控制和手指的各种装饰技巧,笛膜也较松软,多用曲笛吹奏。而北方风格,则多用梆笛吹奏,善用花舌、历音、剁音及滑奏。各种吐奏、南北风格均要运用,但北方用的更广泛。
我国的笛子技巧较丰富,一个人一下子要把所有技巧都掌握好运用好,是有些困难的,所以要有重点地去练。去发挥自己的特点或特长。但却不能忽视,任何一技之长都不能单独存在,必须要与其它技巧,特虽是基本功相呼相应。如果不练基本功,基本功还很差,就想搞出一个独具一格的特点来,那是不可能的。如有的人对花舌、双吐根本不会吹,甚至连音符都吹不出来,就一心想要发挥自己的特点,他的特点又在哪里呢?还有一些人,就只善用历音、滑音来吹一些曲子,不论山南海北都一个味道,不但观众不喜欢听,就连他自己也感到无味不想再吹了。这样他就把自己死死地限制在一个角落里,难于前进,难于提高,就更谈不上特点了。
当然,我们应该在演奏上尽力发挥和施展自己的特点,但是其它方面也要能顾及到。如:他善于吹奏江南竹江,但也能吹奏北京风味的乐曲,只不过在程度上、分量上有所差异和侧重而已。那种只顾及一方,而否认和不顾及其它方面的作法,是不恰当的。
在掌握各种不同风格的练习中,重要的是防止混杂并打破习惯。每个人的演奏,或者每种风格的乐曲,都会有一些习惯的指、气方法,如象颤音、剁音、叠打音等。这些习惯指法,在不同风格的乐曲中起着很好的效果,但是混杂了,就会四不象(特殊的借鉴、发挥例外)。混杂的原因,是个人原有的演奏习惯手法,服从于新风格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笛子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各种风格的乐曲,各派不同的演奏人材层出不穷。如:著名的演奏家冯子存老先生的北派风格;陆春龄的浑厚、优美、深情的南派演奏风格;加之藏族、蒙族、朝鲜族、新疆等不同的演奏风格;以及新创作的许多南北派特色的现代乐曲等,都为我们提供了极好的学习教材。我们应当尽可能地去努力练习,以丰富和提高自己的笛技与表现能力,会有助于发挥个人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