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刘天华这个名字,很多人自然地与二胡联系在一起。在中国的音乐史上,他对二胡作出的贡献太大了。如果再深究,原来他在专业音乐教育上所做的工作,也是值得大书特书的。1922年4月,刘天华应北大校长蔡元培之聘,任教于北京大学音乐研究会(同年秋改为音乐传习所)。是他第一个将被传统观念视之为“贱工之役”的二胡带入了高等学府的讲堂。
1895年刘天华出生于江苏省的江阴,原名刘寿椿,1922年到北京后改名刘天华。其父刘宝珊是清末秀才,但颇倾心“新学”,在家乡办了一所新式学堂“翰墨林小学”。刘天华自幼就受到新式教育的培养和“新学”观念的影响。他的哥哥刘半农是“五四”时期新文化运动的主将之一。1909年刘天华考入常州中学,这所学校当时的校长是音乐理论家童斐,《中乐寻源》一书的作者。在学校里,他参加了军乐队,吹笛练号,开始接触西洋音乐。1912年来到上海,加入职业的“开明剧社”乐队。在此期间,他不仅掌握了多种西洋铜管乐器的演奏,还开始自学音乐理论、钢琴和小提琴。刘半农在《书亡弟天华遗影后》一文中写到:“天华性情初不与音乐甚近,而其'恒'与'毅'则非常人所能及。择业既定,便悉全力赴之;往往练习一器,自黎明至深夜不肯歇,甚或连数十日不肯歇。其艺事之成功实由于此,所谓'人定胜天'者非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刘天华的勤奋。1914年刘天华返回家乡,在江阴、常州等地的学校任音乐教师,组织学生的丝竹乐队和军乐队。同时他开始向著名的江南民间音乐家周少梅、沈肇州学习二胡和琵琶,并有意识地对民间艺人进行采访,记录民间乐谱和从事音乐创作。1915年他完成了二胡曲《病中吟》的创作,这是他第一次尝试着用音乐的手段来表达内心的感受,并从此走上了音乐创作的道路。
1922年到了北京后,刘天华除了任北大的国乐导师,他还在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和北京艺术专门学校任教。同时,向在京的外籍教授学习钢琴、小提琴和作曲理论。而民间的、被人鄙视、不登大雅的“玩意儿”,他也如饥似渴地学,从中领略民间艺术的真谛。当时已是大学教授的刘天华,经常与街上的流浪艺人为伍,有时甚至还将耍猴儿的、耍狗熊的或卖唱的艺人请到家中来,分析他们的演奏演唱,记录乐谱,研究他们的技法,来探讨我国民族音乐的发展规律。
他在其创作的二胡曲《月夜》及《除夜小唱》的说明中写到:“二胡又名南胡,乃胡琴的一种。论及胡琴这乐器,从前国乐盛行时代,以其为胡乐,都鄙视之;今人误以为国乐,一般贱视国乐者,亦连累及之,故自来很少有人将它作为一件正式乐器讨论过,这真是胡琴的不幸。然而环顾国内,皮黄、梆子、高腔、滩簧、粤调、川调、汉调以及各地小曲、丝竹合奏、僧道法曲等等,哪一种离得了它?它在国乐史上可与琴、琵琶、三弦、笛的位置相等。要是它自身没有点小价值,哪得到此地位?”“胡琴当然不能算做一件最完美的乐器,但也不如一般鄙视它的人想象之甚。我以为在这样音乐奇荒的中国,而又适值民穷财尽的时候,不论哪种乐器哪种音乐,只要能给人们精神上些少的安慰,能表现人们一些艺术思想,都是可贵的。”基于这样的思想,他把当时最不能登大雅之堂的二胡带进了中国最高的学府--北京大学的讲台。我们可以想象,在传统势力和封建等级意识非常强烈的当时,能有如此之勇气,实在可钦可敬。每当想起书生气十足的刘天华身背二胡走在北大校园的时候,人们的眼前都会浮现出一幅仗剑走四方的侠士画面。当时在蔡元培的兼收并蓄、多元发展的思路下,北大校园内既有西装革履的留洋归来者,也有拖着大辫子的遗老遗少。留洋者言必称希腊,开口便是“声光化电”,唯洋是崇;遗老遗少们言必称秦汉,张口便是“子曰诗云”,唯古是尊。两方面均瞧不起对方,但被双方共同瞧不起的,便是那时中国街头艺人们手中的玩意儿,如二胡、三弦之类。“有人以为胡琴上的音乐大都粗鄙淫荡,不足登大雅之堂。此诚不明音乐之论。要知道音乐的粗鄙与文雅,全在演奏者的思想与技术及乐曲的组织,故同一乐器之上,七情俱能表现,胡琴又何能例外?”正是这种深彻的思想,成就了刘天华独立特行的音乐事业。
刘天华从17岁便开始了音乐教育生涯,早期是教小学、中学的音乐课,来到北京后又教大学里的专业音乐课,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在刘天华之前,我国的传统音乐教学从未有过较为科学、系统的教育方法。大多数都是口传心授、心领神会地代代相袭下来的。而且除了古琴、琵琶等少数乐器传下一些曲谱外,多数民间乐器都没有准确的记谱。这样就给中国音乐的保存、传承和教学带来很多困难,古代的很多东西就这样失传了。刘天华从二胡这样一件极为普通、使用又极为普遍的民间乐器入手,总结前人的经验教训,借鉴西洋乐器较为科学的训练方法,用练习曲和乐曲相结合的、循序渐进的方法来进行教学。他认为“一国的音乐教育,并非造就几个专门音乐人材去当教员,去做高等吹鼓手”,而是要通过音乐教育,使其成为“人人必备的一种养生之具”。他曾在《国乐改进社成立刊》的《我对本社的计划》一文中说:“改进国乐这件事,在我脑中蕴蓄了恐怕已经不止十年。我既然是中国人,又是以研究音乐为职志的人,若然对于垂绝的国乐不能有所补救,当然是很惭愧的事。”在《国乐改进社缘起》一文中说:“一国的文化,也断然不是抄袭些别人的皮毛就可以算数的,反过来说,也不是死守老法、固执己见就可以算数的,必须一方面采取本国固有的精粹,一方面容纳外来的潮流,从东西的调和与合作之中,打出一条新路来,然后才能说得到进步两个字。”
刘天华受胡适等人的“平民文学”观点的影响,主张音乐“要顾及到一般民众”。但他也看到在当时这样做的困难。他曾在1927年6月出刊的《新乐潮》上说:“虽然现在也有人在那里学着西人弹琴唱歌,大家都还只是贵族式的(可还只是少数人弄的玩意儿)。要说把音乐普及至一般民众,还真是一件万分渺远的事。”他还在1928年出版的《音乐杂志》第1卷第2期上谈到:“我希望提倡音乐的先生们不要尽唱高调,要顾及一般民众,否则,以音乐为贵族们的玩具,岂是艺术家的初愿。”他进而强调了要发挥音乐“为人生的艺术”和“美育”的积极作用。音乐应“能给人们精神上些少的安慰”并“能表现人们一些艺术思想”,最终能“唤醒一民族的灵魂”,这样的音乐才有意义。
刘天华在音乐创作中敢于独创,敢于标新立异。他一共创作了10首二胡曲,3首琵琶曲,改编了2首民乐合奏曲。他曾在二胡独奏《光明行》的乐曲解说中写到:“外国人多谓我国音乐萎靡不振,故作此曲以证其误。”1930年他为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赴美国访问演出听写记谱,完成了一本专集《梅兰芳歌曲谱》(共包括18出戏的94个唱段,其中京剧53段、昆曲41段)。这是我国音乐史上以五线谱记录传统戏曲音乐的第一本专集。另外,他还整理过《安次县吵子会乐谱》、《佛曲谱》和琵琶传谱《瀛州古调》等。他的一生所创作的乐曲并不算多,但每一首作品都充满了个性,具有鲜明的音乐形象。1932年6月,刘天华在北京天桥记录民间锣鼓谱时,不幸染上了猩红热,不治而逝,终年只有3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