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总是在表现一定情绪、情感,旋律也都有相应的性格,演奏者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演奏时在音律上要有所变化,以求得更加动人的演奏效果。
还有一点要注意的,这就是音律的整体调能。因为除了十二平均律外,其它律制微小的音高变化都会有一个误差积累的问题,尤其是在连续的多次转调后,音高的微小变化经过几次积累,最后会使音高相差一个1/4音,如果此时出现空弦,或与伴奏合作,就能明显地感音准上的误差。
因此,在演奏时不但要在乐句的细节上运用好音律的变化,而且在一个乐段中还要注意音准显得整体调整,选择适当的时机消除音高微小变化的积累。
音律变化是建立在演奏者音准感非常成熟的基础上的。首先,演奏者应具有辨别音高细微变化的能力。据测定,耳朵较好的人,在长音演奏中,辨别能力可在7个音分左右,但在旋律进行中,10个音分才能让人刚感觉到,只有感觉到这种变化,掌握这种变化,自觉地运用这种变化,才能使音准上升到美的艺术境界。
(注:文章载自赵寒阳《二胡技法与名曲演奏提示》一书“音准感”章节,标题为本站所加,部分内容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