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是大家都熟悉的一件乐器。某种程度上,钢琴在中国可以说成是音乐的“代言人”。如果说一个人是“搞音乐的”,大家几乎就觉得他必然会“弹钢琴”。如果要让一个孩子选择学门乐器,首先想到的也几乎是“学钢琴”。
然而,作为一件“西洋乐器”,它在英语中真正得名字是piano,这个词本来的含义应该是(音量)“弱”。更有很多人或许还不知道,钢琴在英语中的完整名称,其实被叫作Pianoforte,直译过来就是(音量)“弱和强”。弱和强?两个表示力度的名称显然与我们脑海中关于钢琴高雅的概念大相径庭。如此“生硬”的名称让人们与钢琴拉远了距离,人们更习惯按照钢琴惯常的定义去理解:一件通过击弦捶在粗细不等的琴弦上敲击而发声的键盘乐器。
一般认为,钢琴的产生时间并不太长,真正意义上的钢琴仅仅出现在1750年前后,也就是说在曹雪芹写完《红楼梦》差不多20多年之后,现代意义上的钢琴才在欧洲逐渐定型并推广普及。可不要小看了这件乐器,它可以自如地演奏几乎任何多声部作品。但之所以从诞生之初被赋予“弱和强”这个名字,在于当时的命名者一语中的揭示出了“钢琴”本质特征:它真正实现了在演奏中丰富细腻的力度变化,特别是其令当时人惊叹的极为宽广的变化幅度。甚至于在最初的命名记载中,“钢琴”曾被叫作harpsichord with soft andloud(轻声和大声的羽管键琴)出现力度的“强”和“弱”。
虽然叫“钢”琴,事实上钢琴中一般只有琴弦和琴板的部分材料是金属,其他大部分琴体结构仍为木质。记得曾听人讲起,多年以前要购买一台欧洲某著名品牌的钢琴,该品牌会接待客户远赴欧洲挑选中意的木材——这里似乎没有提及用不用挑选钢材。传入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个极著名的欧洲商行向华输入了大批钢琴。利,商人就大肆宣传,说钢琴里面的材料是钢制成的,所以会这样重。从此,一传十、十传百,国人便开始称它为“钢琴”。从什么时候开始,中国人约定俗成称其为“钢琴”似已难以考证,然而钢琴作为乐器,其音色的决定因素似乎更取决于木料的自然本质,无怪乎有人曾说“钢琴无‘钢’”。
那么,钢琴是“琴”吗?大概现在的人,已习惯将“琴”当作乐器的概称。然而真正的“琴”在中国并不泛指所有的乐器,而是特指一种乐器——“古琴”。这个“古”字,其实是在“琴”早已产生并传承几千年之后的20世纪初才被五四前后的国人人为地加上。原因很简单,这件相传为伏羲氏所创的乐器确实是太“古”老了,特别是它与钢琴这些西洋乐器相遇的时候。除了悠长的历史,“琴”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与象征意义,也几乎已丰沛到难以一一道明的地步。如若一个传统文人,不会“琴”、棋、简直不可想象。华文明的天地意味,例如琴的七根弦(所以古琴也被叫作“七弦琴”)分别代表了宫、徵、羽五音所对应的金、木、水、火、土五行和文、武之合;古琴的十三个徽位象征了十二月令加一个闰月;琴所发三种音色,即泛音、散音、按音,往往象征天、地、人之合。就像古人命名“琴”时所说的那样,“丝桐合为琴”,一束丝弦、一把凤凰所栖之桐木,取自天然就成为了一张琴。除了取材与外观,“琴”的演绎与音乐本身,更集中了太多传统的精髓。就像最早人们演绎伏羲发明琴的本原时所说的一样,“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不是一件简单的器物,而是人们御邪正心、径。正是因为如此,古人也就有了反对“繁手淫声”传统,因为真正好的琴家,是不屑于用“炫技”这种外在表现的。此外,习琴的人要有所律令规约而不得恣意妄为,因此在明代更衍生出了“和、静、清、远”为代表的古琴24况。说白了,练技似乎不是琴的作用所在,而是修身。
同样是“琴”,钢琴从产生之初强调的就是音量和力度对比这些外在表现,除了强弱夸张,还要织体丰富、和声饱满、音域宽广,以至于我们的演奏家们要有激情、要炫技,甚至要有张牙舞爪般的张狂。而中国的“琴”,更在乎含蓄与内敛。甚至老早人们就已将琴之所以命名而附会为“琴者,禁也”。是啊,琴的本源不是“表演”,而应是个人的律令、规约、将“强与弱”翻译成了“钢琴”,但这不能不说又是一场文化的误会——即便是在西方船坚炮利的年代,即便是在张狂激昂的音乐横扫温润传统的时代。
一种语言或一种文化真的能够被“翻译”吗?我表示怀疑。钢琴是一件乐器,这毋庸置疑,它用于演奏,需要技巧表达思想与意义,但它的精神气质并非能与中国的“琴”相提并论,所以如若将其称之为“琴”,某种程度上说似乎有些牵强。时至今日,“琴”仍旧应该是一件特指的乐器(古琴),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人格、格,也正因如此:不是所有的乐器,都能被叫作“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