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撮类指法
a. 撮:大指用托,中指用勾,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相对拨弦。演奏时要求大中二指弹弦整齐,同出一声以及斜下方的触弦角度。且忌大中二指弯曲而向上“扣弦”。
撮在筝曲中广泛使用,有时演奏单个的八度和音,不时演奏连续出现的八度和音。撮主要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偶尔也用于五度、六度、七度和音的演奏。
b.反撮:大指用劈,中指用剔,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反向拨弦。反撮是与撮相反的种指法。反撮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它不单独使用,常紧跟在托、撮、勾、托或托勾的后面使用。
c.剔撮:大指用托,中指用剔,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外拨弦.也称为“撮指”。剔撮是河南流派中特有的一种指法。在河南筝演奏家曹东扶先创作或订谱的筝曲中经常可以遇到。剔撮主要用于八度和音的演奏。在“八度摇”指法中也包含有剔撮的成份。
d.劈撮:大指用劈,中指用勾,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向里拨弦。劈撮极少使用。它有时用于上行八度和音的快速连续拨奏。在“八度摇”指法和“重勾劈托”指法中都包含着劈指的拨奏。
e.小撮:大指用托,食指用抹,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相对拨弦。小撮主要用于演奏三度、四度和音,有时也用于演奏二度、五度和音。
f.反小撮:大指用劈,食指用挑,两种指法在两根弦上同时反向拨弦。反小撮用于小三度、四度(偶尔也用于二度)和音的演奏。它不单独使用,常跟在抹托、托抹或小撮的后面使用。
g.重撮:大指用托,食指用抹,中指用勾三种指法在三根弦上同时使用。重撮常用于在八度内增加一个音符的音型中,也常用于密集位置的三和弦的演奏。
2.摇类指法
a. 食指摇:食指用抹和挑连续交替向里向外快速拨弦。触弦时要求大指轻轻捏在食指近指尖第一关节上,这可以使食指稳固并增加辅助的力量;中、名、小三指自然放松而略有抬起,名指或小指不可有扎桩的动作;手掌根部轻轻搭于前岳外(但重心不要放在筝头上)。不时手掌不搭前岳山外而略有悬空,力量通过肩传至大臂再传到小臂,带动手腕的摇动,形成食指尖的密集拨弦。这时食指本身主动用力甚少,主要起着控制触弦深浅和角度的作用。假指甲的质量,以及触弦的角度深浅对摇指的音色、音量都有直接的关系。食指摇在筝曲的旋律演奏中广泛使用,尤其在长音的演奏上。
b. 拇指摇:大指用托和劈连续交替向外向里快速拨弦。拇指摇靠大指的指根关节拨弦,即以拇指与手掌的连接处为动点,带动全指运动。其它小关节不要向里弯曲。大指与弦的角度,以30——40度为宜。拇指摇有时用扎桩有时不用扎桩,在快速演奏长音或时值较长的符用扎桩(扎桩一般用无名指进行);在演奏不断变化的时值较短的一些音符时不用扎桩。拇指摇除用大关节的拨弦方法外,也有的人是用大指的小关节拨弦的。
在演奏时值较长的音符时,拇指摇常与三种指法相配合。即:
1>用勾指法与低八度音相配合,称为“勾拇指摇”。
2>用撮指法演奏出八度音,在高音(长音)上紧接着用拇指摇,称为“撮拇指摇”。
3>先用历音,紧接用拇指摇,称为“历音拇指摇”。
拇指摇在旋律的演奏中广泛使用,即用于长音也用于短促音的演奏。由于手形的便利,它在使用中更便于与其它指法的变换和配合,在这一点上,拇指摇比食指摇要方便灵活。
c.八度摇:大指和中指在八度和音的两根弦上用劈撮和剔撮连续交替快速拨弦。八度摇靠手腕演奏手指关节不动,大中二指要保持八度的弦距,且手指略有弯曲以适应这种指法的需要。八度摇仅用于连续八度和音的演奏,它在筝曲中使用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