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发展到秦代已十分流行,到了魏晋,特别是唐代更为普遍。这时的筝有十二弦,也有十三弦的。初期以十二弦居多,到了唐朝则以十三弦为普遍。旧唐书音乐志:“案京房造五音准如瑟,十三弦,此乃筝也。杂乐筝变十有二弦,它乐皆十有三弦。轧筝已竹片闰其端而轧之,清乐筝用骨爪长寸于,以代指。”
由于元代史料的缺乏,仅能从元史礼乐志中了解,在宴乐中使用了沿袭宋制“两头微垂”的筝。明代也继续承袭下来,而形状有逐渐减小的趋势。
到了清代,对于乐器的记载就十分清楚,多谓筝为十四弦,两组八度约七声音阶定律。清朝通典乐四丝五筝类:“筝似瑟而小,十四弦各随宫调设柱和弦,已皆律吕。通体用桐木金漆,樑及尾边用紫枟,弦孔用象牙饰。唐书言十三弦或十二弦不可考。今十四弦,则五声二变为七,倍之,故为十四也。”
民国以后,因大量西化的影响,在弦的材料上以及筝的构造上有较大的变化。除传统的丝弦十三弦小筝外,慢慢发展出十六弦的金属弦筝。复音式的新式筝、蝶式筝也发展到十八弦、二十一弦、二十五弦、二十六弦、四十四弦等。大型带有踏板转调的筝,音域增广、转调方便。筝弦也由金属质改良为外缠尼龙丝的形式,音质纯、弹奏顺暢。目前国内则以十及二十一弦外缠尼龙丝弦筝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