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旷 春秋后期晋国(地区)的宫廷乐师,名旷字子野,历事悼公(公元前572 一前558年在位)、平公(公元前557 一前532年在位)两代,曾在公元前534年卫灵公访问晋国时演奏琴曲“清徵”和“清角”,并指出卫国(地区)乐师涓所弹的琴曲“清商”是商纷王的“靡靡之乐”,属于“亡国之音”(见《韩非子· 十过》)。目盲,精于审音调律,汉以前的文献中常以他代表音感特别敏锐的人。《淮南子·汜论训》说:“譬犹师旷之施瑟柱也,所推移上下者,无尺寸之度,而靡不中音。”《盐铁论·刺复》说:“师旷之谐五音也,正其六律而宫商调”。《吕氏春秋·长见》记载:晋平公铸了大钟,乐工们都说钟音“调”(符合音律要求),只有师旷说“不调”,后来师涓听了果然也说不调。这事既反映了师旷精于审音,也说明他正直不虚。《左传》襄公十八年记载:当楚国派兵要打晋国时,远处在晋国的师旷却能从吹响律管,听律声而知“楚必无功”。可见师旷精于审音的特长,早已为人所神化。在《国语·晋语》里,记载着师旷批评晋平公喜欢“新声”的话,认为喜欢新声是平公趋于昏庸的反映,还说音乐要通过各地民歌(风)的交流,传播德行到既广且远的地方去。明、清琴谱中,并说《阳春》、《白雪》、《玄默》等琴曲为师旷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