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玲 女 党员。天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声乐讲师。天津市青联委员。
1971年出生于干部家庭,自幼酷爱音乐,于1987年(初中毕业)以优异成绩考入天津市师范学校音乐班。1990年又以名列前茅的成绩考入天津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1994年毕业并留校任教至今。
自从教十余年来,一直从事声乐教学和舞台演唱,多次在省级、国家级声乐比赛中获奖,并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各种文艺演出。在教学上努力钻研并置身于民族土壤,力求把西洋传统唱法和我国民间戏曲、曲艺的精华相结合,为探索和创立中国声乐学派不断努力。在思想上积极靠拢党组织,热心班主任工作,争做"得艺双馨"的优秀教师。
1994年10月代表天津市教委参加建国四十五周年天安门广场大型文艺会演,因表现突出,获文化部嘉奖。
1995至2002年连续参加天津市"海河之春音乐节"大型文艺演出。
1996年加入天津市第九届青联委员。
1998年参加我院建院四十周年,一系列大型文艺演出。
1999年1月获我院第二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第二名(第一名是小提琴重奏课)
1999年11月学生李轩在"99珠江钢琴"全国音乐院校音教专业学生五项全能比赛中,获全能二等奖和"自弹自唱"第一名的好成绩。
2000年在全国第九届"步步高杯"青年歌手大奖赛天津赛区选拔赛中,获优胜歌手奖,并代表天津进京参赛。
2001年1月连任天津市第十届青联委员。
2001年5月在中国音乐金钟奖中的新时期中国艺术歌曲比赛中,经过四轮的选拔获天津市最佳选手奖,并代表天津进京入围全国复赛。
2001年12月,获天津市"摩天杯"新世纪、新歌手大赛,专业组民族唱法第二名。
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10月,代表我院,参加友好城市新疆喀什地区设市五十周年大型文艺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