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胡艺术近一百年的蓬勃发展中,众多的作曲家和演奏家为我们奉献了大量多姿多彩、风格特色各异的作品,成为我们宝贵的财富。与中华民族大家庭“多元一统”的文化特点有关,在我国众多的二胡作品中,少数民族风格的二胡作品是我们永远都不能缺少的一个部分,这些独具民族特色、风格鲜明的作品,为中国音乐增添了耀眼的光采。就像我们所知道的,胡琴作为我国民族器乐中的弓弦一族,其前身是奚琴,而奚琴(又有称“嵇琴”)最早就是在我国北方草原少数民族中发展起来的,大约到唐代晚期才在我国北方地区有较为广泛的传播,至宋代已发展成具有成熟形态的弓弦乐器,并成为宋代宫廷音乐活动中的独奏乐器。后来,这类弓弦乐器在由草原转向中原传播、发展的过程中,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逐渐汉化,演奏的曲调也开始以汉族传统音乐为主,并逐渐在中原大地扎根繁衍,蓬勃发展。并且在此漫长的过程中,也有了“二弦”、“南胡”这样的称谓,并不断积累、充实有各种人文内涵。但是,草原民族的弓弦乐器,从古代到当代,仍然一直给胡琴艺术的发展不断增添新鲜活力,在胡琴家族中保持着特有的本色。在近代,二胡已经成为大家熟知的乐器,并通过刘天华等人的努力,进入高等学府,登上表演舞台。近代以来,许多作曲家和演奏家,从少数民族音乐中择取素材,用二胡创作、改编具有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作品。由于二胡擅长运用声腔化的演奏特点,以其润腔、抒情的风格化、情态化表现优势去把握不同的音乐风格,因此,对于不同类型的少数民族风格音乐语言,都可以有很好的把握和表达,所以,用二胡来展现和表达少数民族地区生活情境和人文风貌的作品,更具有特殊的韵味。
由于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多为创作、改编的作品,因此在演奏上不同于对原创性作品的表达,甚至没有直接的参照,而是需要演奏者本人通过对其多种人文、艺术特点的认知,领会作品的文化内涵和音乐韵味,认识其音乐特点,在演奏中达到并实现一种理想的诠释。虽然在这方面,我们现在的研究还很不够,但是就我的体会来说,一是要注意把握其音调与风格的特征,二是要注意从二度创作的文化诠释以及审美的角度,把握其音乐意象、风貌、性格、情境等方面的特点。这是音乐演奏实践中密切相关、也是相互影响的两个方面。音乐演奏中的心理活动,确实会影响到演奏中细微、精妙的表现,影响到对音乐意象的表现与塑造。例如我们在演奏人文背景和内涵都比较熟悉的作品时,就能比较自如地调动自己的心理能力和演奏能力,去表达音乐中“有意味”的内涵。但是当我们演奏自己并不了解和熟悉的、具有少数民族音乐人文背景和内涵的作品时,就需要去了解少数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通过实地考察、调研以及观摹、赏析等,去获得这方面的感受和经验,才有可能在演奏中更好地调动这方面的心理能力和演奏能力,从而更好地表现作品中的人文内涵。
当我们演奏某一个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时,需要多方面了解与其相关的问题,例如该民族的历史文化、风俗人情、生存环境、语言特点以及性格情怀,乃至该民族的音乐特点,例如节奏、调式调性、旋法、音色和音律,有时还需要了解该民族的典型乐器及其音乐风格、作品等等。由此才能真正理解音乐作品中所要表达的那份情态、风格。例如,我们早期移植并演奏小提琴曲《阳光照耀着塔什库尔干》时,多是把小提琴悠扬连贯、优美的歌唱性呈现在主题的演奏中。但是,在新疆生活过的人却认为我们演奏的这种歌唱性是不够理想的。当我跟他们探讨,“这样的旋律不是应该在歌唱吗?”他们的回答却是:“是在歌唱,但是我们那儿的人不是这么歌唱,我们是边跳边唱的。”这个回答让我受到很大的启发。当我们以自己理解的“优美线性的歌唱”来诠释这首作品时,当地的人们,却可能是载歌载舞时的歌唱(有敲击、弹拨、弓弦乐器与歌舞合作的色彩丰富的歌唱),是有一定舞蹈律动状态下的歌唱。所以,如果不了解那个民族的生活背景,理解就会产生偏差。从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感受到,同样是歌唱,在不同民族的音乐中,是有不同的表达方式和侧重的。我们在发挥乐器自身的特性和长处时,更要尊重和呈现音乐作品本身的特性和长处。
就少数民族音乐风格作品的演奏来说,尤其要注意把握作品特有的音调特点,其中包括音高、音律、音阶、调式、音程、节奏、与声音色彩等方面。对作品音调的音高、音律特征要有很好的洞察力,并在演奏中完成和达到相关的特殊要求。在一些少数民族音乐的旋律构成中,音高、音律的特性往往是体现其音乐风格的重要因素。例如在演奏苗族的飞歌音调时,其中的大三度音程关系并不大,三级音偏低,并向上滑音甩腔,这样的乐音运动使得旋律具有更强的动力。类似的个性旋律还有云南彝族的海菜腔等。又例如,朝鲜族音乐的音高关系中,“小二度不小” ——二级音偏高、“大二度不大” ——二级音偏低,形成了独特的音律特征。而音调中的音高关系又受旋律进行中的从属关系、调性关系以及和声关系等因素的影响,这些都是我们演奏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再例如,在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音调旋律中,会有微分音,在演奏中加上滑音、装饰音以及滑揉的润饰,可以使变化、运动着的旋律形成其独特的风格。每个民族的音调,都会有其不同的音高音律特点,这是我们在演奏中应当首先关注到的。
对于旋律进行中独特的音阶、调式特征以及特殊的音程关系,需要结合具体的作品给予关注。这方面,有的民族的音调会有其独特的音程关系及旋法特征,我们在演奏中应根据其音阶调式及旋法特征,对特性音给予特别的演奏润饰。例如在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风格的音乐中,常会有增二度音程,随之形成特有的旋律音阶、调式特征。在演奏中,我常会针对性地使用比较夸张的滑揉技法,在滑揉的音波(偏高——准——偏低的循环)控制上,突出偏低的音高与被装饰音之间的游离,并让这个“游移”中的音结束在偏低的音高上,从而呈现微分音的音律特征,使其旋律的民族音调特性凸显出来。
在演奏中,除了严格把握音调的节奏特性及节奏的时值外,还需要把握节奏中一些深层次的逻辑关系及特点。例如蒙古族音乐风格的创作作品,通常会涉及到内蒙长调的风格特点,其往往是散板的节奏节拍,音符之间的疏密具有一定的自由度,节奏速度的把握需要随着旋法的架构予以歌唱的表达,在情绪的递进中,演奏润饰技法会有自由的发挥。在涉及到短调特点的快板段落中,往往具有一定的舞蹈性,同时还具有一些马背民族的步伐特征。如的节奏像马儿在奔跑中的马蹄声,还有带装饰音的连续的重复节奏型等,都是蒙古族音乐节奏的特征之一。又如作曲家在创作有关新疆和云南地区少数民族风格的音乐作品时,通常会用那个地方少数民族音乐语言中具复合节拍的节奏来表现其旋律中的某种特征。我的理解是,我们在演奏中除了准确把握作品的节拍时值、节奏韵律之外,还应当尽可能地去了解这种复合节拍形成的缘由及与当地人生活的关联。例如,在有的少数民族地区,会经常使用马为交通工具或在崎岖的山路间行走,这种在生活中形成的不规则的行进律动,就会产生不规则的节奏韵律,并有可能反映在他们的音乐律动中。有的少数民族音乐中的复合节奏,其实并不是表演性很强的舞蹈节奏,而是一种“来自生活的烙印”。许多演奏者在演奏中面对这类复杂的复合节奏时,会觉得很不习惯、不自在,演奏出来很刻意,也不能把节奏韵律中的自由自在和性格的奔放不羁展现出来。但是如果能通过对特定民族的生产方式、劳作习惯、生活情态有所了解,就能发现与其音乐形态、特殊的节奏节拍之间的联系,就会在演奏中对音乐有更好的理解和诠释。
少数民族的音乐一般都具有舞蹈性,载歌载舞、热情奔放是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性格特征,这些特征也融入到他们的音乐中,使得他们的音乐节奏性强,具有歌唱性和舞蹈性兼具的特点。特别是新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和东北地区朝鲜族的音乐中,常有三拍子舞蹈性节拍(或复合性节拍),如3/8、5/8、6/8、3/4、9/8、12/8等。由于音乐中融合了舞蹈的特性,所以在实际的节拍时值中,每个单拍并不一定是平均的。有一次,在与新疆木卡姆乐团跟民族管弦乐队的合作中,我发现同样是6/8、5/8,但由于木卡姆的歌舞演员在重拍上要借着重音踏步转圈,所以第一拍(重拍)比较有力,相对时值的听觉感受就会偏长一点。这样,舞蹈的独特需求与音乐中节奏的特性,就会反映在音乐的演奏中。那次的合作,我是音乐会排练的现场指导,通过我的分析、比较、讲解和示范,让这个百余人合作的节目完成了音乐风格特性的沟通与表演中的默契呈现。作为演奏者,无论用二胡还是用新疆的乐器演奏,都要准确反映其音乐风貌与节奏特征,这是需要我们不断深入去研修学习的。
演奏少数民族音乐风格作品,还要考虑到一些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乐器的音色、音质、色彩以及音调风格上的特征。这些演奏特征,往往受到少数民族的语言声调、歌唱风格以及特色乐器潜移默化的影响,风格较为鲜明。例如,在演奏具有蒙古族音乐风格乐曲的时候,演奏者多少会受到马头琴、四胡的声音特质和色彩的影响。虽然我们是用二胡来演奏少数民族的曲调,但是在音色和音乐语言形态的呈现上,一定要借鉴少数民族乐器的声音特点或音乐风格,甚至是特殊的演奏技法,而不是只按照谱面的乐谱符号来进行演奏。而且有的用少数民族音乐创作的作品,并不会在谱面上注明什么,甚至也不予说明,这就需要演奏者具有相应的文化理解力和诠释力,才能完成一个好的二度创作。例如我们在演奏新疆音乐时,不仅要借鉴艾捷克、萨塔尔、冬不拉等特性乐器所具有的音色、语言与演奏技法,还要知道这类乐器通常是以合奏的形式,与舞蹈、合唱融合在一起的,所以其表演既有歌唱性,也有舞蹈性,同时还具有众多弹拨乐器、打击乐器、拉弦乐器融合在一起的音响效果。这样才能利用二胡自身的特性,把这类曲调中独特的韵律、节奏和声腔特点表现出来。
演奏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一般来说,首先要了解作曲家的创作意图。这是因为,我们今天演奏的这类作品,通常是创作作品或改编作品,其中择用的创作素材的多少、改编程度大小,并不一致。即使是根据原来的民歌旋律音调进行改编的作品,也会有一定的创作意图和表现手法。
就现有的少数民族音乐风格二胡创作作品来说,按其创作意图及其表现手法,特别是从作品中表现的生活风貌和人文情怀来看,大致有3种创作类型:
第一类是用音乐来表现的风情画。
这类作品的创作,其主观意图侧重于用音乐的方式,对自然人文景象以描写和表现。无论是创作还是演奏,作品的形象感、画面感都比较强。人们可以通过音乐的表现和审美联想,体验到某一少数民族地区的风景画面。如二胡曲《天山风情》,其引子开始的自由板式和宽阔的音域,表现的是天山上蓝天白云、牛羊成群,天地一体的远景画面。
第二类是用音乐来表现少数民族的风俗民情、性格情感,这方面的音乐表现,与少数民族的各种生活状态以及相关的音乐活动关系密切,旨在通过音乐传达其独特的文化风情。
例如具有新疆地区少数民族风格的二胡曲《葡萄熟了》,其主题出来前是鲜明的舞蹈节奏型,表现的是欢乐的舞蹈,乃至庆祝丰收的青年男女舞者的性格、情怀,这是一种近景式、具有动态感的画面与情绪情感的展现。我们也可从中感受到一种民俗风情、生活气氛甚至生活场景。
第三类是用音乐来表达的某种印象和感怀。
这类作品的作者,有的本身就来自当地的少数民族,或曾在少数民族地区长期生活过,其音乐的表达是“第一人称”的主观表达;有的作品则是客观的表达,更多是创作者作为一位外来者,或通过采风、访游某个少数民族地区后形成某种印象,或根据自己的理解和体验,运用某些少数民族音调作为创作素材而进行创作。如二胡曲《云南印象》、《红土印象》等,皆属于这类作品。由于不同的作曲家,将自己对某个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和音乐的综合印象、体验、感怀融合在其作品中,立意和呈现的方式也会有不同的方向和侧重,这样,就要求我们在演奏中从宏观、综合的角度去把握这些作品。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个民族的性格特征、音乐风格,与养育他的土地密切相关。不同民族的生活习俗、生活环境都会影响并反映到他们的音乐中。例如,长期以草原为家的游牧民族,他们内在的情怀、性格是一种无拘无束的天地情怀,所以他们在音乐里表达的情感状态,也多是无拘无束、自由宽广的。从他们音乐中,可以感受到蓝天白云、辽阔草原、遍地牛羊的景象。草原民族又有热情奔放的性格,所以当我们演奏相关的音乐作品时,我们一般会使用夸张的重音和节奏,以此更加充分地表达他们的性格特征。
演奏多种少数民族风格的二胡作品,无疑会使我们的表现力、音乐语言以及演奏技法变得更加丰富,同时通过各种恰当的音乐演奏技法的运用,使得我们在二胡音乐中,展现出不同民族的风土人情、民族性格、生活情趣和生活场景。在体现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中,无论是彝族舞蹈性的旋律还是维吾尔族、塔吉克族等新疆地区少数民族复合节奏型的旋律,无论是蒙古族的长调还是苗族飞歌歌唱性的甩腔旋律……,这些各民族音调上的特点,二胡都能较好地表现出来。
当我们演奏特点各异的少数民族音乐风格二胡作品时,如何能准确呈现音乐的风貌和内在的情感与人文意蕴,是摆在二胡演奏者和教育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在长期的舞台实践和教育实践中,对此类作品进行了针对性的涉猎与思考,以上提到的各个方面,是我平时演奏和教学中初步总结出的心得和体会。多年来,我一直试图将这类作品按不同的类型、特点以及演奏方法进行梳理、归类,以对演奏和教学提供有效的支撑。但是,如果要形成更加系统的理论,用之于教学,还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去不断探索。也希望大家在演奏和教学实践中多去认识、研究、体悟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多去发现其中的闪光点,提炼、归纳其中的特点和呈现方式,才能使我们更好地发现和认识其中演奏和教学的规律,更好地展现少数民族音乐风格的二胡作品,推动二胡艺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