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拉姆斯是浪漫主义音乐盛行时期的一位严肃的、有高度思想性的音乐家,他崇拜古典风格的纯音乐创作,熟练掌握绝对音乐的曲式结构、创作技巧,是浪漫主义盛行时期的最后一位古典主义作曲家。
伟大的作曲家、钢琴演奏家(Johannes Brahms,1833-1897)勃拉姆斯1833年5月7日出生于德国汉堡,1897年4月3日病逝于维也纳。他经历了一个完整的19世纪下半叶,其时正是浪漫主义在19世纪上半叶的辉煌之后逐渐走向没落的时期。
勃拉姆斯自幼随父学习小提琴,7岁师从奥托·科塞学习钢琴,10岁开始学习作曲。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社会音乐活动,广泛地接触了民间音乐和城市流行音乐,20岁时和一位匈牙利小提琴家一起从事旅行演奏,在旅行途中,结识了李斯特和舒曼等著名音乐家,这为他日后的音乐创作生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勃拉姆斯作为一个严守德、奥传统的音乐家,他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虽身处浪漫主义时期,浪漫主义的创作思想、创作手法对他产生了深厚的影响,但他的作品却具有一种古典主义式的均衡。
让我们循着勃拉姆斯钢琴音乐发展的脉络去探寻他的音乐与人生吧。
青年勃拉姆斯是以风琴音乐开始他的音乐事业的,勃拉姆斯的早期创作主要是集中在奏鸣曲的创作上(Op.1 C大调奏鸣曲,Op.2 #f小调奏鸣曲,Op.5 f小调奏鸣曲),这对于一个浪漫主义者,特别是在他的青年时期来说,是很不寻常的,因为当时盛行的是浪漫的“音乐瞬间”式的小品,是小型的抒情曲形式。而且,即使是大型曲式,浪漫主义者也是用几个小曲组成的,或者是用自由的、幻想曲式的展开把一个歌曲式的结构扩大的。青年勃拉姆斯在早期音乐创作中几乎是排斥浪漫主义因素,创作手法确实是令人吃惊的。这些钢琴作品对浪漫主义音乐风格不加理睬,它们有着自己独特的钢琴艺术风格,那就是受贝多芬式的古典主义的影响。尽管勃拉姆斯力图从贝多芬的后期奏鸣曲出发,创造出自己的风格来,但他的钢琴音乐的写作只继承了某些贝多芬乐章中的非钢琴性质,致使这些作品像舒曼所巧妙形容的那样,仿佛是“带了面纱的交响乐”。
勃拉姆斯早期创作的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起初是计划写成交响乐的,后来,他感觉不能胜任这样巨大的交响乐结构,就把它缩写为两架钢琴用的奏鸣曲。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个作品有了一个钢琴曲的局面,可是还带有原来的管弦乐的特点,于是勃拉姆斯就把它写成了一部钢琴协奏曲,最初打破交响乐计划的终曲用回旋曲替代了。这部崇高的、悲剧性的作品仍然是一个独特风格的音乐作品,一部带钢琴协奏(obbligato piano)的交响乐。勃拉姆斯的早期钢琴创作除了这几部作品外,还有Op.10《叙事曲》,这是勃拉姆斯的小型套曲形式的创新,在四个部分里,作者体现了著名英格兰民间叙事诗《爱德华》的故事情绪。
1862年,勃拉姆斯迁居维也纳,此后,虽然他经常往返各地并回德国旅行演奏,但维也纳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在这里,勃拉姆斯开始了他的第二阶段的创作。这一阶段,他对钢琴音乐创作的能力得到了巨大的发展。他在变奏曲的创作方面倾注了全部能量,使其流畅而充分地反映了他音乐思想中最重要的部分,胜过他在其他钢琴音乐作品中所能达到的程度。这些作品主要包括Op.21,创作于1862年的两首变奏曲Op.24,作于1862年的亨德尔主题变奏曲,篇幅长大,共有28个变奏,难度也很高,这些作品继承了古典变奏曲风格,而在情绪、乐思、性格的发展方面和发挥钢琴艺术的表现方法上都有所创新,带有明显的浪漫主义痕迹。
作于1879-1880年间的Op.76八首钢琴小品和Op.79两首狂想曲介乎于勃拉姆斯年青时代的特性小品和晚期大量创作的音乐小品之间,尽管它们与此前的第二阶段创作的变奏曲有很大区别,但也从变奏曲中吸取了很多东西,变奏手法在这些作品中成了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些小品尽管包括了丰富的钢琴演奏技巧,但仍从他早期的叙事曲中吸收了很多朴素的以及管弦乐化的因素。勃拉姆斯在Op.76中采用的随想曲与间奏曲的形式为他晚期的钢琴音乐创作提供了一个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