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体裁的一种。
指十九世纪兴起的一种曲式结构较自由的器乐体裁。
多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和叙事性段落,
如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首》、
艾奈斯库的《罗马尼亚狂想曲第一曲》、
拉威尔的《西班牙狂想曲》、
格什文的《蓝色狂想曲》等。
拉夫、拉罗、德伏夏克、德彪西、巴尔托克也都作有同类乐曲。
古典乐派
指欧洲十八世纪至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以古典风格为标志的作曲乐派。
前古典乐派和维也纳古典乐派。
海顿(1732-1809)、莫差特(1756-1791)、贝多芬(1770-1827)
为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主要代表。
其特点为:崇尚理性,强调逻辑,
追求形式的严谨;
力图通过清晰的音乐语言及其戏剧性的展开来表现思想感情,
使单纯明了的规律性的外在形式与具有现实内容的内在体验有机地结合,
体现了当时提倡的新人文主义精神和启蒙运动时期
理性主义的审美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