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认真理解演奏乐曲是第二创作阶段的含义”。笔者在四十余年的高师手风琴教学中,深感如何教授“演奏的第二创作”是一个难题,特别是处理与第一创作的关系问题,希望能从这段文论中请教。遗憾的是,并没有学到作者的什么“秘方”和提示。
在这段文论中一开始就说:“艺术家研究的是精神,不是常识。”这是一句颇有哲理性的话,可以说是这篇文章中最有水平的一句话。但可惜的是对“精神”的哲理内涵未作任何具体的解释,青少年看后反而会感到其威严的神秘性而高不可攀,可能会误解为只有艺术家才能进行演奏的第二创作。因此,什么是“演奏的第二创作”就更有必要作通俗的解释,让青少年看懂。一般的论文,特别是有针对性、指导性的论文一定要让被指导的读者看懂。
作者又写道:“……音乐语言去表达感情,它能超过文字的表达。音乐是有声音的诗歌,诗歌是没有声音的音乐。”这段文论前面说“音乐表达感情,它能超过文字”,但是,紧接着又说:“音乐是有声音的诗歌,诗歌是没有声音的音乐”。请问,这后面两句话不又把“音乐表达感情能超过文字”否定了吗?因为诗歌就是文字。相反,这两句话的意思表明文字表达感情比音乐更强。
但要害的是“音乐是有声音的诗歌,诗歌是没有声音的音乐”这两句话。笔者认为这是一道很值得研讨和商榷的命题。这两句话给笔者提供了两层含义和质疑:其一,有两种诗歌:一种是“有声音的诗歌”(第一句),另一种是“没有声音的诗歌”(第二句)。笔者不理解这是什么文学理论。请问什么是有声音的诗歌?什么是没有声音的诗歌?难道音乐都是诗歌,诗歌都是音乐?若以此类推,是不是音乐家都是诗人,诗人都是音乐家?其二,作者提出了两种音乐,即一种是“有声音的音乐”(第一句),另一种是“没有声音的音乐”(第二句)。不知作者是根据什么理论或是作者有什么重大理论发现而提出笔者从来不知道的“没有声音的音乐”?!这是一个严肃而重大的音乐美学的理论命题。笔者只知道音乐美学的公理:声音是音乐最本质的、决定性的特征,没有声音就没有音乐。“没有声音的音乐”实际上是对音乐艺术的否定。这是笔者绝不敢苟同的一个严肃的音乐美学的重大理论问题。
有人很可能会举出约翰?凯奇的“无声钢琴演奏”《4分33秒》。同样,这是现代派、先锋派音乐中的糟粕,是对音乐的否定,是对艺术的否定,同时也是对音乐创作的否定,对演奏的否定。如果认同《4分33秒》,那么世间就没有真正的钢琴演奏家了。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在钢琴旁不演奏,坐“4分33秒”(或其他的任何时间)。这样,人人都可以当钢琴演奏家了。以此类推,其他乐器,甚至于一张白纸就可以当作音乐作品等等。结果是音乐没有了,艺术没有了,音乐创作没有了,演奏也没有了,无法无天了。
总之,笔者认为闪源昌先生这篇论文说教多,要求多,真正能解决问题的说理少,方法少。有些文论自相矛盾,缺乏逻辑性,甚至有学术上、理论上的失误。过分夸大的形容和描写失去了论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说明性、可信性,对手风琴考级学生可能会起某些负面的影响。
论文的特质是要求立论科学、论证精确、要有理论性和学术性、行文通顺合文法,逻辑严密,力求没有任何错误。写论文不能像聊天那样可以随便说话,也不能像文学作品那样可以神话式、童话式的夸大描写,可以浪漫的描写,论文是不能浪漫的。
最后列举三句格言(或曰座右铭),这是最普通的、人人皆知的应该遵循的但又不易做到的三句格言,当作一面镜子来对照我们的教学、科研、写文章,并与闪源昌先生共勉。这三句格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