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仍然吸引着我,我必须经常用暴力使自己离开音乐。”这段话表明了舒曼在十五年顶峰时期的创作热情。舒曼的顶峰正是德国浪漫主义的春潮,在这春潮中,他高尚地履行了艺术家的使命,他认为这使命就是:“把光明送进人的心灵深处。”
《a小调钢琴协奏曲》
舒曼对钢琴有着特殊的爱好,青年时代想当钢琴演奏家的宿愿虽然没有实现,但他最得心应手的创作领域却一直和钢琴联系着。他在1841年夏天写出《a小调钢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当时取名为《a小调钢琴幻想曲》, 1845年,他才续写第二和第三乐章,最后完成了这部作品的创作。《a小调钢琴协奏曲》虽然分两个阶段完成,但它给人的印象却是完整的统一体:各乐章不同主题的音调有着惊人的相似,形象的发展也是统一的,是音乐会常演曲目之一。
关于这首协奏曲,舒曼把它称为“介乎交响曲、幻想曲、协奏曲和大型奏鸣曲之间的产物”,说明这部作品并不机械袭用现有的曲式结构。为了求得戏剧表现的矛盾统一,他主要运用变奏发展的原则去丰富奏鸣曲形式。例如,第一乐章是用带有引子的奏鸣曲形式写成的,但由于音乐的叙述富于幻想的特性,又使人觉得仿佛是一首自由的变奏曲。乐章开始时是一小段的短引子,这是在全乐队奏出一声强和弦后,钢琴演奏的华彩式的一段带附点节奏的下行和弦乐句,继而双簧管便奏出这乐章的基本主题,独奏钢琴跟着立即接奏并加以发展。
这是乐章的唯一主题,具有辉煌的效果,统领着整个乐章的音乐进行,它在千变万化的调性、速度、节奏和节拍中运行,组织着生机勃勃的乐章按照高潮的要求美妙地发展下去。乐章中最精彩的段落,一个是当主题由活力充沛的单簧管演奏的时刻,这时候音乐变为大调,仿佛出现了一个新的主题。在一般奏鸣曲形式中总有两个主题以相对照或者构成矛盾冲突,但在这里,舒曼只是把基本主题移入大调,用以替代原来的第二主题在乐章中起到的作用。另一个是在发展部的开始处,即转入降A大调行板的一段变奏(Andante expressivo),还有一大段纯粹音乐性的华彩乐段,而这并非通常的技巧炫示,而是主题比较严肃、明智而美丽的呈示和变奏,钢琴的独奏从容不迫。总的说来,乐章是由基本主题采用自由变奏的方式多次反复呈现构成的,而这种变奏并不是在整个乐章主题的蔓延,往往只是在主题的某些旋律因素或者动机处体现出来。这个乐章是舒曼创作中构思体现得最完整的范例之一,它足以同《曼弗雷德》序曲、《C大调钢琴幻想曲》的第一乐章相媲美。
第二乐章是一首间奏曲,富于亲切入微的抒情性。乐章开始是独奏钢琴同乐队弦乐器组的对答。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主题的音型在整个作品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前一乐章还是后一乐章,都是从此孕育出来的。乐章中间穿插进一个对比性的乐句,这是大提琴奏出的第二主题,独奏钢琴在这时候起装饰作用。
这个中间的乐章相当简短,临近结束时开头的对答再次呈现,并保持至结尾,然后突然增强力量直接转入焕发热情的最后乐章。
钢琴在这首协奏曲的前两个乐章中有着多种多样的表演,有时抒情,有时充满幻想,有时也表现力量,像在乐曲开始时那样。但是钢琴所蕴藏的轻巧机灵的活力和真正的光辉,却一直保留到这最后乐章才充分发挥出来。这一乐章开始时,钢琴便以富有弹性的节奏,精力充沛地奏出其中的第一主题。
这个主题实际上是从第一乐章的基本主题衍化出来的,在这里舒曼对它进行了加工和改造,使它得以切合音乐发展的需要尽情施展威力,获得辉煌。这一乐章的第三主题,虽是四三拍,但它的效果是二三拍。这个主题先由弦乐器组轻轻地奏出,然后独奏钢琴移入新调加以复奏。
最后乐章用奏鸣曲形式写成,它的发展部从第一主题短小的赋格开始,舒曼虽然不是对位法大师,但也讲究风格和形式,因此,他用复调手法写出的音乐,如果给予丰富的音色处理,依然具有无尽的美。再现部转入D大调,最后,在篇幅相当扩展的尾声中,音乐达到了完全狂欢的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