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女不是天涯沦落人
琵琶女的错误,其实就是白居易的错误。因为琵琶女只是他笔下的琵琶女,未必就是生活中的真实的琵琶女。白居易的错误主要有四点:
嫁商人未必不幸
第一,她对妓女的命运缺乏认识。他认为歌妓在风月场所弹琴卖唱,“五陵年少”争给红包、争给小费,那才叫幸福;和“五陵年少”喝酒打闹,弄得“钿头云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那才叫幸福;每天和“五陵年少”厮混,“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那才叫幸福。而妓女从良,脱籍,嫁人,过上一种安定的、平静的、有保障的、有人心疼的生活,反倒不幸福了。也就是说,歌妓做奴隶就幸福,做自由人反倒不幸福了。
第二,他对商人缺乏认识。他的脑子里有着根深蒂固的轻商观念。他认为琵琶女“老大嫁作商人妇”是一种不幸,请问,不嫁作商人妇,难道嫁作诗人妇吗?你白居易愿意娶她吗?你那么同情她的不幸,你把她娶回去呀!他又说“商人重利轻别离”,请问,商人不做生意,不向国家交税,你这个诗人兼国家公务员吃什么?穿什么?住什么?玩什么?白居易对商人的认识,不如他的同时代人。我们只要看看张籍的《估客乐》,就知道当时的诗人对商人的认识已经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准。所以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要用时代的局限性来为他开脱。
第三,他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江州司马,相当于今天九江市政府的一个秘书长),深更半夜,把人家一个有夫之妇叫到自己的船上饮酒弹琴,这还不说;还用很多不恰当的言论,不恰当的同情,不恰当的眼泪,煽动人家对丈夫的不满,对生活的不满。琵琶女最初并不想上他的船,人家一直很犹豫,因为毕竟深更半夜了。可是他呢,“千呼万唤”,非要人家出来不可。这就有点像现在的某些腐败官员,非得要那些文艺工作者出来陪酒、陪唱不可。
第四,白居易贬低江州文化。我们知道,唐代的江州就是现在的江西九江。江州治浔阳(今九江市府所在地)。江州下面有一个县,叫彭泽,陶渊明在这里当过县长。他辞职之后,回到家乡栗里,栗里属于今天的星子县。无论彭泽县还是星子县,在今天都属于九江市。也就是说,唐代的江州,就是陶渊明的故乡,是中国第一流大诗人的故乡。那个地方能出陶渊明,可见那里的文化并不落后。不仅不落后,甚至还很先进。白居易在自己的其他作品里,也曾不止一次地表达对陶渊明的仰慕和追寻。可是在这首《琵琶行》里,他居然把陶渊明故乡的文化贬得一塌糊涂。“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又什么“岂无山歌与村笛,呕哑嘲哳难为听”。你白居易是郑州人,北方人,你听不懂南方的江州民歌,就能判断江州民歌不是好民歌吗?
败笔与心情有关
白居易之所以会对琵琶女的婚姻,对商人,对江州民歌,有着这么多的认知错误,除了他的阶级立场、认识水平方面的原因之外,也与他当时的心情有关。他被贬到江州,心里很委屈。问题是,他要宣泄他心里的委屈,他就心造一个幻影,塑造一个并不真实的琵琶女的形象,然后对着这个并不真实的形象一吐心中之不快。白居易还说:“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其实,你才是天涯沦落人呢!人家琵琶女已经找到人生的归宿,嫁给了一个厚道的商人,人家沦落什么?你把你的沦落感强加在一个已经翻身得解放的琵琶女身上,完全不顾历史的真实和现实的真实,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败笔。更有甚者,为了一吐心中的不快,他连商人、连江州文化也一块贬了。
当然,我指出白居易的这些败笔,并不是要全盘否定他的这首诗,更不是要否定他这个人。实事求是地讲,《琵琶行》对琵琶音乐的描写是很成功的,不成功的是对琵琶女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