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献中,《汉书》列传第三十七有:“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且夫死者,终生之化,而物之归者也。归者得至,化者得变,是物各反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形亡声,乃合道情。”《三国志》卷十三,《魏书》引《魏略》云:“人当道情,爱我者一何可爱!憎我者一何可憎!”《庄子集释》一书在“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条目下注释:“道,达也,通也。夫诗道情志,书道世事,礼道心行,乐道和适,易明卦兆,通达阴阳,春秋褒贬,定其名分。”
道家早期著作《法言义疏》中“扬王孙裸葬以矫世”条目下注释:“反真冥冥,亡形亡声,适合道情。”
道家另一早期著作《云笈七签·赞颂部·诗赞辞》中有:“道家信道情不尽,图飞乃反沉。太上无为道,弘之在兆心。”
以上史料说明,至迟在西汉时期已经开始使用“道情”这一词语,在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广泛使用了。当然这些称呼与我们今天所谓的“道情”意义并不完全一致。
1957年,考古工作者分别在成都天回镇、郫县发掘出土了西汉时期的“说书俑”。1979年,扬州邗江又出土了西汉时期的“说书俑”,这些说书俑,均为坐势木雕或泥雕,口里似在说唱,眼睛似在凝视观众,一手弯曲抱怀,一手扬起作表演状,其姿势与道情表演者极为吻合。这些说书俑,极可能就是汉代表演道情的乐手。因此,“至迟在汉代就有了说唱曲艺艺术。而汉代乐府中的《陌上桑》等叙事诗歌,也可以说是早期的曲艺音乐”。
总之,从文献史料和考古发掘材料双重论证来看,道情音乐产生的时间应不会晚于西汉时期。
二、关于道情、渔鼓、竹琴、嘭嘭鼓名称的变化问题
关于道情名称的含义,前人有不同的解释。元代戏剧家燕南芝庵在《唱论》一书中写道:“三教所唱,各有所尚:道家唱情,僧家唱性,儒家唱理。”此《唱论》是中国古代最早论述声乐的著作,书的第十四节“凡唱曲之门户”写道:“有小唱、寸唱、慢唱、坛唱、步虚、道情……”说明当时有唱“道情”的“门户”。实际上,不论道家,还是儒、释,唱的都应该是一种“情调”,歌唱本来就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明代戏曲家朱权在所著《太和正音谱》中谈及古之善唱者时,对道情的演唱艺术作了论述。他指出:古有两家之唱,芝庵增人“丧门”之歌为三家。“道家所唱者,飞驭天表,游览太虚,俯视八纮,志在冲漠之上,寄傲宇宙之间,慨古感今,有乐道徜徉之情,故曰道情。”朱权是位王室出身的音乐家,多才多艺,见多识广,他认为道家所唱的道情,给人以犹如“飞驭天表,游览太虚”的感受,能在“徜徉之情”中享受其“慨古感今”的愉悦欢欣。明代另一位戏曲理论家程明善在《啸余谱》中认 为道情是“黄冠体”,即黄冠道士的歌体。就前人所言,明代朱权的表达应该最为贴近道情的真正含义。
渔鼓、竹琴、嘭嘭鼓都是道情的别名。大致来说,在北方以“道情”名称为主,在江南以“渔鼓”名称为主,在四川叫“竹琴”,在福建叫“嘭嘭鼓”。之所以叫“渔鼓”,按照武艺民先生在其《中国道情概论》一书中所论:“在广西、湖南、湖北、山东以及陕西汉中地区,道情被称为渔鼓,名称的变异便是由于演唱内容的变异带来的。早在明代后期,这里的艺人们出于谋生的需要,便突破了道教故事的局限,他们仅仅利用道情的艺术形式和音调,演唱内容则无所不包。诸如社会上通行的说唱本《济公传》、《白蛇传》、《孙猴子闹天宫》、《铡美案》等,都成了他们的演唱内容。既然演唱内容脱离了道,‘道情’一词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意义,于是索性放弃了这个名字,以它的特色乐器渔鼓而命名。”
武艺民先生的解释似乎不很确切。笔者认为,“道情”是“道筒”的原始名称,之所以在江南变成“渔鼓”,原因应该是道筒的制作结构在北方与南方不一样。北方道筒之鼓面,其原材料以猪、羊的护心薄膜为主,而南方道筒之鼓面,其原材料以鱼、蛇皮为主。江南为渔乡,以“渔鼓”冠名更接近道筒这种乐器的本质材料。所以,道筒原材料的变化是导致道情名称变“渔鼓”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