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个话题,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最古老的那批拉小提琴的人,他们为什么要用五度方式定弦(即五度相生律)?也一定产生过其它的定弦方式,一定是那种方式不方便,所以一定是为了演奏方便。当小提琴单音的技术越来越高,越来越熟。拉双音就成为了可能,这时候就发现五度相生律就不那么好使了,因为手指得发生小的调整,此时纯律的使用在高手当中就变得越来越普遍。当高手们后来又发现五度相生律和纯律仍不能满足越来越复杂的和声需要,十二平均律便应运而生。说到小提琴的音准,很多人认为应使用纯律,或他认为他在使用纯律,在纯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但小提琴的定弦是五度相生律,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在五度相生律的基础上进行的调整。我的“五度、八度找音法”是建立在五度相生律基础上并能够说清楚小提琴的全部单音音高来源。而纯律以和声为基础只能部分说清楚,并且也在不断变化。以五度相生律为基础纯律则发生变化。以纯律为基础五度相生律则(与空弦标准脱离)发生变化。这在演奏带空弦的三个音以上的和弦时比较明显。
加拉米安对音准的论述:与音准问题有关的最后一点是我们要考虑使用什么样的音准:“平均律”还是“自然律”,这里我们不准备详细地讨论这两种音准体系。没有哪个提琴家可以根据数学公式来演奏;他只能根据自己耳朵的判断来演奏。即便这样,也没有哪一种律单独使用就能成的,一个演奏者必须不断调整他的音准,以便和他的伴奏协调起来。
我想加拉米安所说的自然律应当是指“五度相生律”和“纯律”。他所说的‘自然’应当是一种听觉的自然物理现象,它是人们长期的音乐实践发现的。而“十二平均律”是人为的、或发明的。
假如带空弦的大六度与纯四度双音慢速演奏时需要调整。那么一指与二指构成的纯四度与大六度双音也是需要调整的。比如二指与三指或三指与四指也是同理。调整的原则是调二指不调一指,调三不调二或调四不调三。大三度与小七度也有同样的问题,调整原则是调三指不调一指,调四不调二。这种调整就是纯律或十二平均律。注意:不调整的手指要以“五度、八度找音法”为准,即五度相生律。调整时(肘不带腕不跟),只有要调整的那根手指自己动。这个动作符合关节动作方向。即由粗弦向细弦动作会低一点,反之会高一点,但越靠近高把位调整的幅度越小。所以人们往往不提这种调整的幅度,只提耳听是否和谐。
谱例如下:
十二平均律找音法:当我们把两种律制所产生的一指相比较后就会发现:五度相生律的一指高。纯律的一指低。假如它们的差别是
2毫米,那么五度相生律的一指向后退
1毫米或纯律的一指向前进
1毫米所产生的这个音就是十二平均律的音高。可以总结的规律如下:假如你能分别找到同一个记谱音的五度相生律的音高和纯律的音高,(在小提琴上某些音两种律制音高相同),在这两个音高的中间地带就是十二平均律的。《五度相生律用
‘五度、八度找音法
’来确认》
根据钢琴调律经验,小提琴一般做不到标准的平均律,但是如果有钢琴带着,善于倾听和训练有素的小提琴家就可以有选择性的跟着钢琴的音高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