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烈士说“水激则石鸣,人激则志宏”。我们不妨试想,对于古筝专业学位生的专业知识结构,根据社会效益和艺术生产的需求,进行必要的变革和调整,以激发学生一专多能的旨趣,从教学管理方面,将一专多能纳入法制秩序,如对学士生、硕士生、博士生等学位生,一方面在专业方向上拓宽古筝知识容量,使个体的知识更加专门化、系统化、科学化,一方面可以视其对演奏技能掌握程度,分别在第三或第二学年开设作曲、民族音乐、西洋音乐等课目,将毕业成绩应达到相应学位的规定性指标,纳入法制轨道的控管程序,建立考评制度,强化教学机制的趋动力,鼓励古筝专业者作曲,扶植新作品。
与艺术教学机制相适应,音乐行政管理部门也应积极支持、鼓励古筝专业者走跨学科、多技能方向,为培养现代化的具有真才实学的社会主义文艺人才,给予应有的重视和投资(包括智力投资和财力投资),建立由中央到地方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分权管理的控制系统,实现创作、演奏、评论三维监控环节,发挥各级创作委员会、表演委员会、理论委员会的职能,活跃传播媒介和社会网络,强化音乐机制的纵向横向的调控作用,各功能环节相互衔接配合,形成一个完善的科学的控制系统整体。这个控制系统整体的形成,既不要驰于空想,也不要鹜于虚声,而要实实在在的以培养人才、开发艺术生产、调动各环节的积极性为宗旨,为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为繁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文化艺术事业,作切实有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