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琴与园林”论文交流材料】
近日,苏州举办怡园琴会暨吴门宗师吴兆基先生诞辰100周年,主题好,题目新,感触之余,说一点感想,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苏州古典园林和古琴,一是有形文化遗产,一是无形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美学、考古、科学、文化人类学或人类学价值的古迹,建筑群和遗址,同时也包括这些物质性遗产所代表或反映出的思想及民俗。根据文化遗产的存在形态可以分为有形文化遗产(即物质性文化遗产)和无形文化遗产(即非物质性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又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两种文化遗产的结合研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野,意义重大。我们该如何去研究呢?
笔者以为从隐逸文化去探寻,或许能找到一点脉络。
隐逸文化的全部目的就在于保证士大夫相对独立的社会理想、人格价值、生活内容、审美情趣等等,而所有这些在隐逸文化发展的初期就都集中表现为出与处、仕与隐的矛盾。隐逸之风大约在东汉中后期开始,以后在魏晋的士大夫中成为一种风尚。这个时候,士大夫们对出与处、仕与隐的选择殚心竭力,或出或处,或仕或隐,十分频繁,其间的转换之所以那样频繁,无疑是不能从他们的个人品格上找到最终的原因。实际上,所有这些都不过是中国封建社会形态中,集权制度与士人阶层的关系由不成熟向成熟过渡中不可缺少的探索,其意义要站在中国文化不断完善之全过程的高度才能看清。“竹林七贤”是魏晋鼎革时期隐逸文化的代表,尽管“竹林”时期相当短暂,但 它在中国文化史上却有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士大夫阶层与集权制度、仕与隐、自然与名教等中国封建社会中意义重大的矛盾经过长期酝酿,特别是经过东汉中后期以来的催化,至“竹林”时期而达到近于激化,发展到否定集权制度法定地位的危险程度,这就从客观上最强烈地要求它除了镇压少数士人之外,还必须从整体上调节自身与士大夫阶层的关系,包括调整秦汉以来集权制度与隐逸文化的关系。在集权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使隐逸文化真正发展成为社会现实性的,而非理想性的和个别性的;全面深厚的而非暂时权宜的文化体系,以此来有效地寄寓士大夫阶层的相对独立地位,并保证它对集权制度的必要制约不再因长期受到高压而突然爆发。集权制度与士大夫阶层这种皆以更加适应对方为目的的双向自我调节是中国封建文化由不成熟走向成熟和自觉的重要一环,而“竹林七贤”在中国文化史上的意义就在于:它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契机。
而在这一过程中,魏晋的隐逸领悟了山水之乐,因而具有“为隐而隐”之性质的隐逸。魏晋人对山水之美的发现和钟情则赋予隐逸以艺术与审美的内容,这就使它至少是部分地抵消了野居僻处的寂寞和贫困。加之对山水自然的欣赏、热恋就是名士文人的特擅,因而很快又使名士与隐逸行为结合起来,使隐逸本身获得了价值,受到社会的推崇。
以后西晋、东晋、南北朝、无不向这个目标和形式靠拢,且日渐自如,趋于成熟。隋唐以后,由于门阀士族逐渐衰落而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成熟起来。政治领域中的这一重大转变当然要反映在集权制度与士大夫阶层的关系上,其结果之一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士大夫阶层与集权制度间的关系不外仕、隐的两个方面,隋唐以后的科举制度标志着上述关系在仕的方面找到了最有效的最稳定可靠的统一方式,这样仕与隐在盛唐时代趋于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