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必修”,很难想见其竞争意义上的生命力。这方面的引证可能会令人尴尬,但另一方面的令人欣喜的现象可以说明一种迹象:继30年代娄树华编创的《渔舟唱晚》 之后,50年代赵玉斋的《庆丰年》,曹东扶的《闹元宵》,刘天一的《纺织忙》,任清芝的《幸福渠》,60年代史兆元的《春到拉萨》,王昌元的《战台风》,70年代李祖基的《丰收锣鼓》,张燕的《东海渔歌》,陈国权,丁伯苓的《清江放排》,沈立良、项斯华、范上娥的《幸福渠水到俺村》,焦金海的《山丹丹开花红艳艳》等,80年代周延甲的《秦桑曲》,范上娥、格桑达吉的《雪山春晓》,赵曼琴的《井岗山上太阳红》,曲云的《香山射鼓》,杨娜妮的《月夜情歌》,李婉芬的《长安八景》,赵登山的《铁马吟》,周吉、邵光琛、李玫的《木卡姆散序与舞曲》等等新题材新作品,在继承传统艺术手法上又有创造性的发展。它们一经问世,便倍受青睐,竞相传习,迅疾流播于海内外,如果说这是专业演奏家尝试作曲的成功,那么,近年来一些专业作曲家为古筝作曲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如徐晓琳的《山魅》、《黔中赋》,王志伟的《采莲曲》,闰惠昌的《表情素描》,谭盾的《南乡子》,叶小钢的《三迭》、《新月》,李焕之的《汩罗江幻想曲》,王树的《双筝回旋曲》,饶余燕的《骊宫怨》等大中小型重奏协奏曲,以其崭新的体裁、形式、风格和艺术技巧,引起了音乐界的关注。这种现象向我们昭示:一、传统筝曲已不能完全满足人们需求,新的审美观的价值取向激发着作者强烈的创作欲望,并以创作实践始于“从我做起”的思想意识和探索勇气;二、听众对新题材、新样式的创作报以热切的反响和宽容的接纳。论其“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事实证明服务者及其对象,对于新作品均在久久地渴盼着,然而迄今仍未渴盼到一个筝曲创作高潮的到来。古老的、传统的曲目仍然占据主流,筝曲创作相对落后于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国情巨变。形成这种局面,有其较为复杂的原因。
一、风格流派的封闭内向格局
古筝艺术广泛流布于海内外,风格各异,流派纷呈。诸如河南、山东、陕西、潮州、广东客家、福建、浙江、延边、内蒙古等筝派,汇成了中国古筝艺术姹紫嫣红的洋洋大观。而各艺术风格流派的成熟,都带着浓重的民族性和地方特色,以及各自不同的传习方式。
民间筝技,多以弹唱为其载体,如山东筝派是在伴奏山东琴书和八板套曲中形成;河南筝派是在伴奏河南大调曲子板头曲中形成;陕西筝派是在伴奏秦腔和迷胡及榆林小曲中形成;延边筝派是在朝鲜伽耶琴弹唱中形成等等。这与“弹筝搏髀”、“歌呼呜呜”的古老传统不无关系。流派的形成,标志着艺术的成熟且自成一体,应当拥有相当数量的该流派的代表曲目、世代传人和代表艺人、艺术家等。而不同筝派的筝曲,正如上文所述,在为各种不同声腔艺术的伴奏中,一方面运用古筝特有的演奏技巧,不断丰富增强了声腔艺术的表现,另一方面也在艺术实践中逐渐完成器乐化衍进,并终于从其母体——声腔艺术中独立出来,成为可以“独弹”的器乐曲——筝曲。这些筝曲的生命力,主要在于它继承了该流派的艺术特点(包括音乐风格、曲体结构、演奏形式,演奏技巧以及乐器构造等)